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就本项目(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郑市新港产业集聚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与回用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新郑市新泽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新郑市新港产业集聚区电子信息产业基地莲花路以北、规划的樱花路以南、规划的腊梅路以东。本项目拟投资金额为1.5亿元,占地面积约73.4亩,一期工程内容为300m3/d含镍废水处理工程,1.0万m3/d综合废水污水处理工程,并建设300m3/d中水回用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方名称:新郑市新泽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师总
联系电话:13783713456 邮箱:871604329@qq.com
联系地址:新郑市新港产业集聚区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 价 机 构: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贺工 联系电话: 63888651-8111
联 系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97号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本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
《新郑市新港产业集聚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与回用项目一期工程》公示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ZN0VanPxabwDkpekfnXuSw(提取码:ben9)。
(2)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在建设单位,广大公众可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查阅。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示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内,项目周边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发至建设单位邮箱,或直接打印纸质版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直接送至建设单位。
八、公示期
2019年09月03日至2019年09月10日(共5个工作日)。